佳木斯政务官微消息,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通知,据气象、水文部门预测预报:8月29日夜间至30日佳木斯市自西向东有一次大范围降水过程,全市中到大雨,局地可能出现大到暴雨,受此轮强降雨过程和上游来水影响,乌苏里江的饶河至海青段可能发生超警洪水,洪水量级5~10年一遇;倭肯河可能发生超警洪水,洪水量级5~10年一遇。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9日16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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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动我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
抚远市、桦南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,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:
据气象、水文部门预测预报:8月29日夜间至30日我市自西向东有一次大范围降水过程,全市中到大雨,局地可能出现大到暴雨,受此轮强降雨过程和上游来水影响,乌苏里江的饶河至海青段可能发生超警洪水,洪水量级5~10年一遇;倭肯河可能发生超警洪水,洪水量级5~10年一遇。
根据《佳木斯市防汛应急预案》有关规定,经市防指领导同意,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3年8月29日16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。请相关县(市)各级防汛责任人迅即到岗到位,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发展,加强会商研判,及时启动应急响应,落实防御应对措施。强降雨期间要加密监测预报,强化短临预警发布,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“预警-叫应-反馈”机制,果断采取转移避险等防范措施,最大限度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。要盯紧看牢堤防、水库、穿堤建筑物、山洪灾害易发区、低洼易涝区、危旧房屋等重点部位,及时组织风险隐患排查,落实安全度汛措施。要强化江河湖库巡查除险,保持与各类应急力量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,围绕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前置抢险物资、靠前驻防应急力量,一旦发现险情,第一时间有效处置,确保度汛安全。
附件: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行动
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
2023年8月29日
附件:
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行动
一市防指应急响应行动
市防办及时向相关县(市)区防指及市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启动四级防汛应急响应情况。有关县(市)区根据本地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开展工作。
市防办主持会商,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,做出工作安排,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应工作,市防办将情况报告市防指总指挥及副总指挥,同时上报市委、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。
市防办会同气象、水利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,视情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、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洪救灾工作,视情参加县(市)区组织的会商会议。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,及时将相关情况报至市防办。
有关部门做好救灾资金下拨、防汛救灾物资调拨、人员调配和运输保障等工作。
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行业专业队伍做好随时参加抢险救援准备。
二县(市)区防指应急响应行动
(1)相关县(市)区防指负责人主持会商,安排具体防汛抢险工作,对受威胁区域人员实施转移安置。
(2)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况报市防办。
(3)抢险队伍及防汛物资管理部门要24小时值班、确保通信畅通。
(4)及时掌握所辖区域的雨情、水情、汛情、险情、灾情、工情,按照市防指的要求,每天上报有关信息和应急响应动态。
(5)及时发布汛情信息,各乡镇、村屯及有关单位做好防汛、抢险、排险的各项工作。
(6)重点防汛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,同时要派出巡查组,随时掌握现场情况。
(7)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,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,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,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市防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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